胡言乱语 2008-6-18 17:15
无法预报的梅雨?
6月7日,上海宣布进入梅雨季节。随后,长江中下游各省也陆续宣布梅雨季节的来临。但是中央气象台对于梅雨始终保持着历年来的沉默习惯。
许多年以来,中央气象台一直不愿触及梅雨这个概念。在不愿进行明确预报明示的情况下,即使《天气预报》节目按照气候规律进行“每年6月中旬长江中下游地区一般都会进入梅雨季节”这样的心理暗示也会受到一些专业人士的诟病。
即使在持续降雨形势已然非常明确的情况下,其预报措辞也只是:“长江中下游地区将进入多雨时段”。但“多雨时段”与梅雨有着本质的区别。“时段”是指一段时间,既可以是几天,也可以是几小时(如晚间7-9点是收视的黄金时段)。而梅雨是历经1000多年积淀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芒后逢壬立梅,至后逢壬断梅”
“江南每岁三四月,若霪雨不止,百物霉腐,俗谓之梅雨”
可见,人们对于梅雨的表象和气候规律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梅雨是冷暖空气进入拉锯式的战略相持阶段所造就的一种独特的气候现象。按照气候统计,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梅雨通常发生在6月17日至7月8日。但也有丰梅或枯梅的差异,也有早来晚走或迟到早退的现象。
成语有云:未雨绸缪。这是中国文化中健康的忧患意识和灾害防御观。其中最需要绸缪的肯定不是慢条斯理的小雨、零敲碎打的阵雨,而是突发性或者持续性的强降雨。因此梅雨是人们最需要绸缪的。
那么中央气象台对于梅雨的一贯沉默,我们如何理解呢?
我想这和现行的区域性梅雨认定标准有着直接的关系。
区域梅雨的认定,就降雨本身的标准而言,是由上海、南京、武汉、芜湖、九江这五个代表站来确定雨日和梅雨期。若某日五个站中至少有两个站雨量不小于0.1毫米,且五个站日降雨量累加不小于10毫米,为一个雨日;有6个以上雨日,五个站日降雨量大于25毫米,为一段梅雨期。
按照这个标准,从事预报工作的人很难主动承担预报梅雨的风险。
客观地说,这个“标准”更适合用于进行事后的认定和评估。因为标准中的些微数字差异,或许可以判定预报的成败,但是并不真正改变老百姓对于梅雨的认知以及梅雨造成的实际影响。这就如同平常人们说天气热了,夏天来了。而专家立刻站出来纠正说:夏天还没有来。因为入夏的标准是连续5天平均气温超过22度,而第5天的气温是21.9度(即使第6天起无比炎热)。
这使得专家眼中的梅雨和公众眼中的梅雨有了不同的衡量标准,而专业的标准未必完全符合梅雨的社会通义。在很多领域,都存在着宽泛的自然现象与狭窄的人为标准之间的矛盾。所谓的削足适履,就是坚守鞋的尺码标准而放弃自己的脚趾。
如果专业人士坚守梅雨标准并畏惧梅雨标准而放弃了对于梅雨的预报,的确降低了自己的风险,但同时也剥夺了人们绸缪未来之梅雨的机会。预报的价值,就在于预报最难预报的天气,预报最需要预报的天气。
再缜密的事后评估,也不如挑战风险的事前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