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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孤儿的710天

俩孤儿的710天

                   看子女如斯,看父母如斯,看之滴泪,直叹世间无道德  
                问良心哪里,问人伦哪里,问者寒心,可知头上有青天

                             池塘边上的树 发表于 2007-05-17 15:04:10
    我叫李洋洋,女, 14岁,我妹妹叫李雪利,9岁,河北魏县王营村人。我爸爸叫李海彬,于2000年因患癌症多次住院治疗无效去世。我妈妈李如叶,今年39岁,她为了还清爸爸看病时的借债和养活我俩,实现爸爸的临终遗言:“再苦也要把她们俩养大成人,让她们念书。”的夙愿。于四年前只身来到北京顺义打工,每月能挣五六百元,这对于我们非常贫困的农村,已经非常不错了。前年(06年)2月14日早上7:20分,妈妈在顺义金马开发区路口的自西向东的人行横道上正常过马路时,被赵旭酒后(有验血报告)驾驶奇瑞牌轿车(车号:京H-89920,注册车主是张俊海)由南向北闯红灯(有数名目击证人正词)行驶时撞倒后。送顺义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有法医鉴定书)。当时我们姐俩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整个事故的经过。事故发生后,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06)顺民初字第3360号》合计赔偿我们《35万0466元》北京市二中院于前年06年12月7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我们按规定于前年06年的12月15日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酒后开车的赵旭叔叔(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人)。车主张俊海叔叔(北京市朝阳区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并将肇事车辆卖掉后逃之夭夭,法院执法人员多次查找至今无下落。从前年06年2月14日的事故发生到今天为止08年1月24日的710天,我俩没有从肇事人赵旭及车主张俊海那里拿到一分钱赔偿。我俩仍然生活在没有生活来源的日子里.生活在"失去亲人,拿不到赔偿"双重痛苦中。事故发生后是我们借款两万多元,抢救妈妈35个小时,是我们借钱将妈妈火化,是我们借钱将妈妈埋葬的。事故发生后,这两年来姥姥常常以泪洗面,明显老了很多,经常生病不断输液来维持虚弱的身体。终因伤心过度.姥姥(田付芹)于07年8月16日,住进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122号。天津市脑系中心(环湖)医院。十四病区十三床。诊断结果:右额脑膜瘤。5天后做了开颅手术。(在我国做开颅手术最好的医院是北京天坛医院。我们先是到的北京天坛医院检查并想在此手术治疗。由于治疗费用太高的原因,我们只好选择去天津市脑系中心(环湖)医院。姥姥至今不知道这场病到底花掉多少钱还需花多少钱?)如今姥姥重病在身仍需继续治疗。人们常说:“恶梦醒来是天亮”。我俩天天盼天亮。我俩该如何过新年。
    在此恳请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协助我们查找赵旭,张俊海的下落。
     我俩现在住在姥姥家: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双庙乡辛庄营村   邮编:057650

                       联系人:  李书芳  13240791326
                                           李洋洋李雪利
                                              2008年1月24日。
由于我们没有照相机,现将前年<感恩中国>的创始人张仁杰到我们家的拍照提供给大家:
            伤心至极的姥姥
                    
从不想麻烦人的姥姥

           给我俩吃饭的姥姥

        体弱多病的姥姥
                       姥姥出院了
        2007年8月22日上午10点20分.姥姥进了手术室.下午5点40分才从手术室出来.医生说:“脑膜瘤已切除,开颅手术做的很好”。9月3号上午拆线后,为了减少费用。姥姥下午就出院了。

                       这是住院期间的姥姥(手机拍照)

                      这是回家后的姥姥,头顶上的刀口依晰可见.(手机拍照)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06)顺民初字第3360号》合计赔偿我们35万0466元
相关报道:1 我俩的命,谁作主:http://liyangyang-xueli.blog.sohu.com/
         2 母亲节前一双孤儿写给天堂里的爸爸妈妈一封信
             http://liyangyang-xueli.blog.sohu.com/45606270.html
         3 妈妈我们,不哭......
            http://liyangyang-xueli.blog.sohu.com/44279289.htmlliyangyangxue#to( 50036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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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爸爸妈妈:

    在天堂的日子里还好吗?我已14岁啦,妹妹已9岁请您放心吧。过几天就是“母亲节”。人们常说:每逢佳节倍思亲。我俩却是,越是过节越悲愤。每当小朋友说自己的爸爸妈妈的时候,我俩自然想起你们,心如刀割不能控制。你们在世的时候受尽了人间的疾病和痛苦的折磨,女儿希望你们在那里能过的幸福和开心,不再为了生活而奔波,好好歇息吧,你们太累啦。

    爸爸您是带着病痛离开我们的,七年前您走的时侯虽说已是十冬腊月,却让您穿着单衣走的,原谅女儿的不孝,也不要怪罪妈妈。为了还清您看病的债和养活我俩,四年前妈妈只身来到北京打工,并把我俩也接到北京来读书,只可惜我俩来北京读书才几个月。妈妈到车站接我俩时被赵旭酒后开车从人行横道上撞飞的。妈妈无过错。妈妈去年去您那里时,本应给您带件棉衣去,可妈妈走的太急,一句“再见”的话都没有说,就走啦。

    妈妈还记得前年的二月十四日早上七点二十分吗,这一天是我俩终身难忘,从那一天起,我俩度日如年。妈妈您被撞伤后,我们把您送到北京市顺义区医院我俩和小姨借十几个人计两万多元,抢救您三十五小时《严重复合伤,创伤失血性休克,多发骨折,左肾破裂》后。您却狠心的离开我们,我俩就在您的身边,眼睁睁的看着您,您却没有给我们说一句话,那怕骂我俩一句话,我们心里也好受些……。

    爸爸妈妈上学期妹妹的考试成绩还好些,我较差。当我星期六从学校回到姥姥家时,看到姥爷第一眼时,没有等到姥爷问我考试成绩我已泪流满面,我恨我自己没有考好,可是你们知道我上学八年却转学六次。每次转学都是新环境,新学生,课目不相接,课题不相连,从我记事起就生活在,借钱看病,看病借钱的记忆里。

    妈妈我们借钱把您埋葬后。.我们到法院打官司。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2006)顺民初字第3360号》合计赔偿我们《35万0466元)。北京市二中院。于前年12月7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我们按规定于前年的12月15日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从前年12月7日的终审判决到今天为止已有407天。我们没有拿到一分钱赔偿。生活在"失去你们,拿不到赔偿"双重痛苦中。
    妈妈我们打官司时,是民革中央机关委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大学生志愿者”无偿法律援助的。

    爸爸妈妈,你们放心吧。我俩虽未成年,亲人们对我俩关怀备至。我俩还得到社会上好多好心人的帮助。泰国的一位好人委托他国内的朋友于伯伯给我俩送来伍千元,说是我俩一年的学杂,生活费,直到我俩各自高中毕业。武汉市的张阿姨每月给我俩一百元,从去年开始已给我俩一千六百元。北京的刘叔叔一个人给我俩一千元,还和他们单位又给了一千四百元。

     还有“感恩中国”网站的创始人,张仁杰叔叔,还有------。

爸爸妈妈,有空的时候给我俩托个梦好吗?让我俩知道你们在那里还好吗?真的很想念你们了……

    请爸爸妈妈放心我俩会一定好好学习,以好的成绩来报答您的养育之恩,亲人的关怀备至,好心人的帮助。请爸爸妈妈放心吧!

                          您的女儿: 李洋洋李雪利

                                  2007年5月11日

相关报道; http://liyangyang-xueli.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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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谨代表我自己衷心得祝愿你们早日得到幸福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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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自己以前,可能是我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吧!
在这里姐姐“猪”你们新年快乐,快快长大,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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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我支持你们,要相信雨后就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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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强面对,幸福终有一天属于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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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黑
2008-01-31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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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下去!为幸福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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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悲剧 g-o-v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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