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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连夜推平民宅爆炸事故现场,急谁之所急?

g-o-v连夜推平民宅爆炸事故现场,急谁之所急?

大年初一(2月7日)下午2时许,随着一声巨响,河南省项城市南顿镇刘寨村村民张国华家的房子飞上了天,张家6口人全部身亡,邻居2人也在爆炸中死亡。大年初二下午,记者赴项城市采访发现,现场已被当地g-o-v部门全部推平,当地警方称此举是“防止进一步坍塌”。爆炸原因仍在调查之中。(郑州晚报2008年02月13日)

大凡事故发生之后,g-o-v部门最急于做的应该是三件事,一是现场救援,二是调查处理,三是组织善后。可是,项城市g-o-v有关部门最着急的似乎不是这些,而是急于清理现场。这不,在大年初一晚上,事故发生仅仅几个小时之后,乡里和县里就组织人员,动用两辆铲车和一辆挖土机,一直干到次日早晨,用了十几个小时,推平了整个爆炸事故现场。
这样的“急”是否有些不合时宜,是否有些不合情理,是否有些不合法律!这样的“急”到底是在为谁而“急”,是为了死难者,还是为了谁?
谁都知道,现场是调查事故原因的重要证据,是还原真相的重要证据!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可是面对这样白纸黑字的法律法规,就是有些g-o-v部门不把它放在眼里,要推平就推平,还是急于在大年初一夜里完成的,真够他们辛苦的!
面对记者的质疑,警方称推平现场是为了“防止进一步坍塌”,这真是欲盖弥彰、掩耳盗铃!按照他的理解,只要是发生安全事故,都要先推平现场,因为只要是发生了事故,都有可能导致坍塌,无论是房子,还是煤矿。那么我们是否都要推平呢?而“进一步坍塌”与“组织推平”又有什么区别呢?前者是事故的自身延续,后者却是人为的操纵!
据村民介绍,此次爆炸的原因很可能是由做鞭炮的炸药引起的,但这些都是“可能”,只是“猜测”。那么如果是鞭炮炸药引起的爆炸事故,就有很多问题需要调查,一是张家是否在做鞭炮,是经过正式允许的,还是经过默许的非法行为;二是张家到底储藏有多少鞭炮炸药?三是张家爆炸是否由鞭炮炸药引起,还是其它炸药引起?四是g-o-v部门监管是否到位?然而这些疑点,都可能随着g-o-v的推土机而与死难者化为灰烬!或者是只能有一点点残片,而留下的都是“可能”与“猜测”,这样的调查又如何有信服的结果,最终的处理恐怕也就是“查无实据”,不得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
对于张家来说,在大年初一发生如此惨剧,可谓是飞来横祸,而当地g-o-v的那么一推,是不是又有些雪上加霜,这不,整整推了6家的房子,约30间,目前还没有谈到赔偿的事儿。看来,恐怕g-o-v部门的这一“急”,是在为自己所急吧!至于“防止坍塌”恐怕是假,“防止真相”才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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