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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推理讲义

本主题由 admin 于 2008-5-7 16:12 置顶

中级推理讲义

推理小说的五大派别:本格、悬疑、社会、法庭、冷酷

1.本格派是最正统的推理小说,注重公平性,需提供线索让读者参与推理。
2.悬疑派则相反,注重意外性而不太注重公平性,可以隐藏线索甚至可以不提供线索。
3.社会派注重动机,批判社会现象,排斥名探,对人性有深刻的描写。
4.法庭派是以法庭为主要背景的推理小说。
5.冷酷派则以动作挂帅,推理味较为淡薄。

    黄钧浩曾在推理杂志上发表过一篇文章,将这五大派别比拟成五个人,相互辩论,藉以凸显派别之间的差异性,其实很值得参考。不过黄钧浩在那篇文章的字里行间自然力主本格派才是「真正的推理小说」,感觉起来论点是偏颇了点。关於「什麽才是真正的推理小说?」此一问题,对笔者而言,是个因为太复杂以致笔者不想花力气去思考的问题,在这边笔者就不提了,目前只能说本格派是「原始状态的推理小说」,「原始」究竟与「真正」之间的关系为何,怎麽想都不明晰,所以还是算了。只是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谓的「原始」,所指的乃是符合爱伦坡〈莫尔格街凶杀案〉的创作精神之推理小说,而後许多作家又加入哪些新的精神,这样就不是「原始」了。
    笔者认为,从创作精神来说,可能较容易明白各个派别之间的差异(这至少比由其他层面来得方便)。当然,以下的说法,全都是笔者个人的观点。
    首先,本格派的精神在於「谜的破解」。而「谜」所指的则是「常人无法洞穿的事实」。以更狭窄的观点而言,「谜」必须是超脱人类理性思考范围的。相反的,「破解」则必须完全根植於理性的思考、逻辑的推断。更重要的是,破解的线索与根据都是由故事本体中而来,不可凭空出现,这也就是所谓的公平性。而,本格派当然可以加入其他精神,然而「谜的破解」此项特质却依然必须摆在首位,被鲜明地凸显,不可被其他特质所取代。
    悬疑派有时候会与本格派分不清楚,但是两者的创作精神则完全不同。悬疑派的精神,笔者认为是在於「谜的设计」。当然,狭义上来说「谜」最好还是能够超脱人类理性范围,而它的破解也必须合情合理。只是,相对於本格派重视「谜的破解」,悬疑派则更重视「谜的设计」,也就是说,悬疑派之所以可以对读者隐藏解谜线索,其原因就在於基本创作精神的不同。既重视了「谜的设计」,那麽其古怪难测的曲折剧情就能紧紧扣住读者的目光。
    诚然,在许多情况下,谜的设计与破解是一体的两面,个人则抱持「唯有重视谜的破解才称得上是本格派」此一看法。
    而,法庭派虽然专指小说中大部份场景皆在法庭,然从此一特质我们也可窥知它的创作精神。在法庭推理中,最扣人心弦的即是针锋相对的法庭辩论,而事实上笔者个人觉得,法庭推理的基本精神则是「对立式辩证的解谜过程」。在推理小说中,有时会有两名侦探各以不同的观点来进行侦查,这虽然是一种「对立式的解谜过程」,然而法庭推理则将此一特质更形扩大,加入了「辩证」,使得读者透过检察官与律师两种全然相对的立场之间,经由一层又一层的调查、判断、辩论以後,才获得最後的真相。
    其他的两个派别,基本上笔者个人觉得它们的创作精神并不在「谜」本身。也可以这样说,他们较注重的是推理小说的文学层面。
    社会派的创作精神在於「社会批判,描写人性」。光是这样,事实上与推理小说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只是社会派推理小说,除此之外还必须加入「谜」的特质,即使其创作精神与此无涉。或许这样解释比较容易明白吧:社会派推理小说利用了「谜」的特质,进行「社会批判,描写人性」;「社会批判,描写人性」是目的,而「谜」则是一种工具。由於「目的」的写实性所限,自然而然社会派会注重动机与排斥名探了。而有些社会派推理作家,到最後他们写出的小说,推理味尽失,最根本的原因其实就在於没有妥善地把握「工具」,而变成不成为推理小说的文学作品(当然,目的是达到了)。
    最後所要谈的是冷酷派。它的创作精神也不在「谜」本身,而是在於「犯罪事件与社会的关系」。这个派别的书,国内引进的最少,也是被一般读者误解最深的派别。自然,我的了解也肤浅,许多观念都是从外国的评论而来。在此派中,故事的主角不论侦探或犯罪者,必然都是处於社会的暗角,以致他们必须凭恃拳脚与毅力才能生存下去。作家透过主角冰冷的眼睛来观察这个社会,藉此写实地凸显这个社会不合理、血腥残暴、光怪陆离的一面。也因此,性与暴力在此派中占有极大的比重,理性与解谜反而完全不是重点,更甚者,此派会极端排斥超乎想像的谜团,而这也是其与本格派悖离最钜的地方。冷酷派的推理小说往往给读者极大的震憾力,虽然它的震憾层面并不在解谜上,然而透过解谜的过程,来抽丝剥茧出社会黑暗的一面,震憾力应是很强的。除此之外,冷酷派影响电影史极深极广,许许多多关乎暴力美学的经典影片,都源自於冷酷派。
    以下各列举两部五大派别的中译典型作品:
    本格派:《ABC谋杀案》(阿嘉莎.克丽丝蒂)、《法兰西白粉的秘密》(艾勒里.昆恩)。
    悬疑派:《八墓村》(横沟正史)、《糖衣陷阱》(约翰.格利斯汉)。
    法庭派:《合理的怀疑》(菲力普.弗里德曼)、《继女的秘密》(史坦利.贾德纳)。
    社会派:《魂断天涯》(森村诚一)、《砂之器》(松本清张)。
    冷酷派:《慾望街头》(北方谦三)、《新宿鲛》(大泽在昌)。

[ 本帖最后由 精神 于 2008-5-7 14: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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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日本流行的所谓新本格推理(new mystery),其实应该称做第三浪的本格更为正确。事实上,远在上一世纪的二十年代,日本侦探小说作家甲贺三郎便已经把“纯粹侦探小说”定名为“本格”,而一些涉及病态行为或附上异常主题的小说则定名为“变格”。

  后来在五十年代后期,“本格侦探小说”一词再变成“本格推理小说”,而且那个时候的本格推理,实际上也包含了以往被列入“变格”类型的奇怪幻想元素。

  然后在六十年代后期,推理作家松木清张提倡“复兴本格”,努力把那些幻想性元素排斥于推理小说之外,而产生了“新本格派”,也便即是"新社会派"这个派系。

  直到八十年代后期,“新的本格推理”再次流行起来,惊栗、幻想等元素更被积极地采用,而不重视好像犯罪动机、社会背景那样的“社会派”主题。这便是一直持续到现在的“第三浪本格”,也即是现在惯常所说的新本格。

    说到新本格推理的掌旗手,被众人公认的便只有岛田庄司一人了。出生于广岛县、毕业于武藏野美术大学商业设计系的岛田庄司,在一九八一年凭藉一部《占星术杀人事件》开始了他的职业写作生涯,而且这部小说不但成为江户川乱步赏候补作品之一,更经常于各大网上投票中赢得最杰出推理小说的殊荣。

  岛田作品的最大特色,便是他那些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诡计类型,不是什么密室杀人那样的普通,而是列车在行驶中消失掉、已经死去的人在奔跑、被切成两半的尸体融合而复活……等等,不论是完全本格的“御手洗洁”系列,或是带点社会派味道的“吉敷竹史”系列,异想天开的主题是必定不会缺少的。

  然而,广受欢迎的小说并非视他为新本格推理掌旗手的最大原因。更为重要的是,岛田于一九八九年发表了他的《本格推理宣言》,阐述了当时日本本格推理的新方向,为九十年代初新本格派的兴旺起了带头的作用。

  而且他更不遗余力地推荐有潜质的新人,从一九八七年的绫十行人到一九九九年的雾舍巧,当中有不少人现在已经成为了极受欢迎的新本格作家。可以说,岛田庄司在日本新本格的舞台上,不但是一位非常瞩目的主角,也同时担任了更为重要的导演角色。

    岛田庄司于一九九四年提出了以下的新本格创作七大守则,当然,这些全也只可以说是新本格流派的共同起步点或标准格式而已,也不是全部的新本格作家也愿意完全跟随的。

1.  把故事的舞台建筑在好像孤岛那样的封闭空间上,事件发生之后,已经出场的人物不可以离去,也不容许警方或其他外人进入。当然,先进的科学搜查也不能够进行。
2.  把事件发生的场所设置在附有可以被锁上的房间的人工建筑物内、或在这建筑物的四周。
3.  把在事件发生场所居住或作客的人,在小说的初段给全部介绍出来。
4.  安排某些事件的发生,最好是杀人惨剧,而且还是发生在密室之内。
5.  把扮演侦探角色的人,从最开始便安排出现在惨剧发生的场所内。
6.  安排惨剧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可是凶手仍然不被查出,在这阶段,也可以包含一些侦探的错误推理。
7.  最后安排侦探把凶手指出来,而对于读者来说,那个凶手必定是意料之外的人物。

    日本所谓的推理小说,即等同于侦探小说,是描写侦探寻找真相的故事,而以解谜作为小说重点的本格推理,当然便是侦探为了解决含有谜团的事件而努力的故事。由于新本格的创作领域不但没有排斥、甚至积极容纳任何非现实性的内容,因此呈现在新本格推理小说内的谜团,可以再分为两个类型:现实性的谜团和幻想性的谜团。

  现实性的谜团,是指在故事中出现的“在常识范围以内的不明事项”,例如无法确定的凶手身份、未明白的杀人动机、伪造的不在现场证明等,所有的这些谜,全部还是以日常现实为基础的,也属于较为平常的手法,即使连不重视解谜的社会派也大量使用。

  相反的,幻想性的谜团,是指在故事中出现的“具有幻想性、神秘性、超常识的事件”,例如没有遗留足迹的杀人、突然无故消失的房屋、死而复生的被害者等,所有的这些谜,全部也是与一般常识相违背,普通的人完全不可能信以为真。当然,即使那些谜团看起来好像是那么难以置信,但凭藉名侦探无比的智慧,它们背后的真相总可以被揭露出来,而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也能够从常识或科学得到合理的解释。

  既然说是“一般”,便即是代表“不是全部”了,因为事实上,的确有少数新本格作家喜欢把“常识范围以外”的题材带到本格推理小说中,好像怀孕二十个月的女性、炎夏中降大雪、死人变成僵尸指证凶手等,尽管比较保守的读者可能不接受这种模式,认为是违反了推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但不能否认的是,加入适量的幻想成份可以为本格推理带来新的突破。至于那样是否完全破坏了推理小说的基本原则,便属见仁见智了。

    下面列举的是在“以杀人事件为主题”的本格推理小说中,谜团与诡计的主要构成元素,其中大部份是参照清凉院流水在小说《Joker》中写出来的列表。
-暴风雨山庄(孤岛)
-远隔杀人。
-无足迹杀人。
-密室杀人。
-模仿杀人。
-无头尸体。
-尸体装饰。
-尸体交换。
-尸体消失。
-交换杀人。
-便乘杀人。
-物理性诡计(机械,镜)
-叙述性诡计
-生理性诡计(色盲,惯用手)
-动物诡计。
-人物诡计(性别,多重身份)
-双生儿
-侦探/凶手互换
-暗号。
-顺序。
-日记,遗书。
-作中作。
-字谜。
-不在现场证明(alibi)
-失去的环(missing link)
-误导(misdirection)
-垂死留言(dying message)。


    假如说岛田庄司是新本格的首席导演,那么绫十行人便是新本格的首席演员。甚至可以说,他是让新本格再度成为推理小说主流的头号功臣。绫十毕业于京都大学,其间也是大学推理小说研究会的成员。于一九八七年在岛田庄司的推荐之下,以一部杀人十角馆开始踏出了他的新本格之路,从此,绫十的馆系列作品便见证著新本格的兴盛。

 所谓馆系列即是没本小说的名字都是什么什么馆,故事的情节也是围绕着对这个馆的深入发现来发展。当然了每部小说里面的名侦探也是同一个人:岛田洁(这个名字是从名作家岛田庄司的姓和他笔下的名侦探御手洗洁的名得来的。)馆系列作品中有的以解谜为主,有的以叙述轨迹为主,个人比较推崇《黑暗馆不死传说》。。
   除了馆系列之外,绫十也创作有其它多元化的系列作品,维持本格的还有杀人方程式系列,而改走悬念、恐怖、惊栗路程的有耳语系列和杀人鬼系列。再加上非系列小说、本格幻想共冶一炉的雾越邸杀人事件与另外一些长、短篇,绫十的风格可以算得上是变化万千。但让人稍觉遗憾的是,绫十近期的写作速度非常缓慢,特别是本格作品,更是久不见踪影,他的杀人闇黑馆,早已在杂志上连载了多年却仍然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才可以完全,真的令人着急。。
    在众多被视为新本格派的作家之中,有不少是属于坚守传统的旧本格型,他门的作品与过往盛行的本格作品并没有甚么太大分别,从那些作品中,甚至还可以看见上代推理大师的影子。以下介绍的,是个人较为熟知的三位此类型作家。
    二阶堂黎人
  毕业于东京大学理工学部的二阶堂黎人,一九九零年以无足迹杀人为重点诡计的《吸血之家》获得了第一届点川哲也赏的佳作赏,并在一九九二年以《地狱的奇术师》获得岛田庄司推荐而正式出道,作品风格非常接近横沟正史,不可思议的杀人事件,再加上神秘的宗教色彩,便构成了一系列高中女生二阶堂兰子为主角侦探的故事。其中《人狼城的恐怖》,全书总数四篇,更是难得一见的新本格巨著。
    有栖川有栖
  毕业于同志社大学的有栖川有栖,在一九八九年以《月光游戏》正式出道,作品风格较为平实,首三部作品(《月光游戏》、《孤岛之谜》与《双头恶魔》)全是以学生侦探江神二郎为主角侦探的“孤岛杀人事件”,其后也创作了临床犯罪学家火村英生助教授的侦探系列(如《第四十六号密室》与《死于有海的奈良》)和国名系列(如《俄国红茶之谜》与《英国庭园之谜》)等的本格推理小说。
    法月纶太郎
  毕业于京都大学,与绫十行人同样是大学推理小说研究会成员的法月纶太郎,在一九八八年以《密闭教室》正式出道,作品风格非常多样化,其中有校园杀人事件的《密闭教室》,有传统诡计的《雪密室》,甚至还有感情与推理并重的《为了赖子》。作品大多是以同名法月纶太郎作为主角侦探,而除了在《密闭教室》内以中学生身份出现之外,其它的也是以小说作家身份登场。而且从《为了赖子》一书开始,法月的写作风格更由纯粹解谜转变成极富感性元素的推理小说。
    除了众多仍然坚守著传统本格规条的作家之外,也出现了一些锐意突破常规的作家,在他门的作品之中,不但充满了幻想性的情节,而且作者还因应须要而创造了一个非现实的世界。以下介绍的,是三名把推理小说带到另一些不同境界的作家。
    京极夏彦
  出生于北海道的京极夏彦,在一九九五年以《姑获鸟的夏天》正式出道,作品风格以奇诡怪异见称。经营旧书店京极堂,并同时是驱魔法师的中禅寺秋彦,从《姑获鸟的夏天》一书内怀孕二十个月的孕妇之谜开始,在一系列以妖怪作主题的系列故事中,中禅寺利用他对妖怪的了解,对各种不可思议事件进行理性的分析。而京极的第二部作品,以连续肢解少女凶案和供奉在盒子内的神只为题材的《魍魉之匣》,更获得一九九六年度第四十九届推理作家协会赏。
    麻耶雄嵩
  与绫十行人同样毕业于京都大学,并且也是大学推理小说研究会成员的麻耶雄嵩,在一九九一年以《持翼黑暗》正式出道,小说的外观看似传统本格推理,但故事的结局却往往超越普通常识的范围,所以他的大部份作品被形容是建立在推理基础的破坏之上。特别是麻耶的第二篇作品《夏与冬的奏鸣曲》,其中的炎夏降雪和雪地足迹之谜,更未必是一般读者可以接受的。另外,麻耶对于名侦探的处理手法也非常与众不同,出现在多篇作品中的侦探占,固然在第一篇的《持翼黑暗》内不能推理出真凶来(那篇的副题是侦探占的最后事件,他的遭遇大慨也猜想得到了吧),即使在其它作品里,侦探占也并不是发挥当众解谜的作用。
   山口雅也
   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在一九八七年以《第十三人的名探侦》正式出道,而他的作品大多数是建基于一个超越现实的环境上。在一九八九年发表的首部长篇作品《僵尸之死》中,死而复生并不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而且故事中不论侦探,凶手或死者,全也是从最初便已经知到这个现象,所以在那个世界内,掩饰行凶时间是没用处的,因为死者会直接指出真相,甚至,连杀人的原来意义也已变得糢糊了。
   除了固守传统和极端前卫的作家以外,在新本格作家行列中也另有一些具备不同创作风格的成员,他们的作品各有特色,纵然未必可以称得上是新本格的主流,但却不失为整个构成中重要的一环,也给了热爱解谜推理的读者另类的选择。
  森博嗣
  以《全部变成F》获得一九九六年首届梅菲斯特赏而出道的森博嗣,配合他大学工学系助教授的专业,把现代科技融合于传统解谜推理小说内,围绕故事的不再是诡秘的古老传说,而是极富时代感的高科技知识。在总数十部的“犀川、萌绘”系列小说中,沉默和性格内向的男主角,配上聪明而又带少许任性的可爱女主角,在扑索迷离的杀人事件中穿插著他们的恋爱故事,同时混合了科学和文艺气息的作品,的确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折原一
  与山口雅也同样毕业于早稻田大学的折原一,在一九八八年以短篇连作《五具棺材》出道,并以大量创作叙述推理小说而闻名,从一九八八年的首部长篇《倒错的死角》开始,前后共写了超过十五部使用叙述性诡计的推理小说,其中《沉默的教室》的获奖(一九九五年第四十八届推理作家协会赏),更进一步肯定了叙述性诡计的被认同。至于系列小说方面,以黑星警部为主角的传统解谜推理,也表现出折原一非叙述推理轻松作品的一面。
  今邑彩。
  毕业于都留文科大学,以《卍之杀人》获得一九八九年度第十三把椅子赏(占川哲也赏的前身)而出道的今邑彩,擅长于人物,心境的细腻描写,小说风格多样化,既有传统式解谜的《卍之杀人》和《然后谁也没有了》(与克莉丝蒂的著名小说《童谣谋杀案》同名),也有包含少许幻想、恐怖成份的《死灵杀人事件》和《金雀枝庄的杀人》,再加上贵岛刑事系列小说,在不可思议的谜题下还包含了丰富的情节,充份表现出这位仅属少数的女性新本格作家的魅力。。
    新本格的未来会是怎样的,未来的新本格又会变成甚么,甚至,新本格有没有未来?虽然我还没有甚么资格去议论这个复杂的话题,但也尝试在这里作些大胆的假设。个人可以想像到的,新本格有可能有以下三个极端的发展方向。
  1、新本格的创作风格会变得极为异端,不是充满恐怖描写,便是完全以幻想成份构成,事件和谜题脱离现实世界,旧有的本格戒条被彻底忽略,最后的结果,便可能变成了所谓的形而上推理小说了。
  2、新本格会变为非常多样化,甚至到了每位作家也有其与别不同的创作型式,有人写了生物推理,另一人便写化学推理,然后下一人便写核子推理好了。总之手法绝不会重复,故事题材也各异。
  3、新本格再度与社会派合拼而变成主流,谜题再也离不开现实,解谜的同时还让读者对各种社会和人性的问题产生适当的反思。假如是这样的话,新本格与社会派之争也自然不存在了,因为那时两者已经合而为一,无分彼此。
  究竟以上哪个才是正确的发展方向呢?又或者,是否作家与读者会不断求变,因而不同的创作风格只是无止境地循环下去呢?然而,我认为这一切可能全不重要,最重要的,还是读者对新本格推理的那份不变的迷恋和执著。

    前几天看到有朋友讨论本格变格,对它们的区别有些模糊。我找了一些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本格推理的概念。
  字典定义1:以解开复杂的犯罪技巧和搜寻犯人为中心,展开故事情节的推理小说形式,与硬汉派、间谍小说相对。
  字典定义2:近代司法policeman制度完备以后,推理小说的一种基本形式。提出谜团,然后通过各种方法、理论解开谜团(也可能是意外地解决了问题),此为本格推理的特点。
  进一步说明,作为本格推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要有谜团:
  仅仅是有杀人事件,不能称其为本格推理。犯人是谁、所用犯罪手法为何,让人困惑。然后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逐渐拨云见日,谜团也渐渐解开,这才是本格推理应有的姿态。
  2、用正确的方法解开谜团:
  这一点极为重要。推理、推论的方法必须严密清晰,来不得半点模棱两可之处。(很少有作品能做到这一点。)在推理中,用了靠不住的方法,就不是本格,充其量也只是犯罪小说。
  “因为如此如此,所以得到这个那个,所以罪犯就是你!”诸如此类,是本格推理中常用的解谜方式。
 二、本格推理的乐趣:
  1、猜测寻找罪犯:
  本格推理的解谜是建立在严密准确的理论基础上,并以此来构筑全文的。所以只要你能找出文中隐含的证明罪犯的证据,就能相当准确地找出罪犯。当然……。
  此外,在本格推理作品,有时作者还会“明目张胆”地向读者发起挑战书。凡是接受挑战的读者,必定会憋着一股子劲发誓要找出真相的吧!。
  2、窥破罪犯的作案技巧:。
  其乐趣与寻找罪犯相当。要是能找出罪犯精心设计的作案技巧,那一定会让你激动得……,唉,恕我难以用语言表达了。(有些夸张,西西!)
  3、精彩绝纶的解决篇:
  “哇,我总是猜不出罪犯是谁。”这种时候,千万不要上火。要是能这么简单地就被人看破的话,花了钱的读者们也不答应啊。(这好像有点矛盾,呵呵。)
  不过不要紧,读者一筹莫展之时,自有名侦探登场,完美地为我们解开一个个谜。这时,你也许会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原来如此”,这何尝不是一种乐趣呢?
  4、意外的结局:
  在本格推理中,结局大出读者之意料者所在多有。有时,还会与自已的想像完全相相左。这时,你捧着书,也许会有一种神游物外,梦游仙境之感。然后你可以扔下书,去做一个真正的美梦吧! 
 三、与其他推理流派的区别:
  推理的范畴很大,比如有犯罪小说、社会派推理、硬汉派。本格推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现将本格推理与其他推理的不同点做个简要说明
  1、本格推理是在理论指导下的解谜过程
    这在本格推理的概念中已有涉及,也是与其他推理的一个主要区别。
  其他的推理,比如社会派,并不重视解谜,而是以现实社会中真实的人类生活为中心,写作推理小说。
  2、本格推理大多不符合现实:
  在本格推理作品中,有大量的密室、像恶魔一般任意妄为的杀人狂、闻所未闻的不可思议的杀人事件此起彼伏,还有头脑聪敏、智商高不可攀的名侦探天才的推理……这样的作品数不胜数。
  实话实说,这些案件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机率几乎为零。也就是说,本格推理作品中,展现给读者的多半是非现实的世界。在这一点上,它与社会派推理区别明显。
  此外,近来有岛田庄司、绫十人等为代表的新本格派出现。名为新本格派,实为新格派。有很强的战前变派格的味道。解决案件的方法往往也很牵强,已经背离了本格派的基本特征。
  关于变格派,也许是势力太弱,找不到什么资料。
  从我的理解来看,本格和当时的西方正统推理很接近,变格则在科学理论及推理的严密性上做得不够,并且故事离奇、怪异,更加脱离现实。有人认为江户川乱步的作品更像变格,可能也是指情节方面比较诡异。不过对照一下本格推理的重要特征,相信有助于大家理解两者的区别。。

[ 本帖最后由 精神 于 2008-5-7 14: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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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道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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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在日本的风行以及国内出版商的大量出版,铁道推理对大家来说是非常熟悉的。铁道推理之所以深具魅力,有它的原因在。一方面火车是大众化的运输工具,民众很方便就能搭乘,因此比起本格侦探小说的舞台更容易让人感到亲切。另一方面,火车可以说是移动中的密室,再加上必须按照时刻表发车,很容易就能利用来制造诡计。另外,铁道推理也可发挥导游的功能,读者可由其中得知旅游的资讯。由铁道推理改编的推理剧更可让观众欣赏到各地的风光。在日本战後第六期的代表作家,有赤川次郎以及西村京太郎。赤川的作品类型为青春与幽默推理,而西村便是旅情推理的大家了。这两类型的推理小说同列为近期推理小说的代表,由此也可以看得出来,铁道推理在推理小说界中,占了多大成分的比重了。

    首先必须先说明的是,这次的主题,并不以旅情推理为题,而以铁道推理为主,主要是因为旅情推理包括三部份:交通推理、地方推理、终站推理(推理杂志53期)。其中交通推理的作品量最多,诡计构成也较复杂,因此只考虑介绍交通推理。又因为交通推理中,铁道推理占了最大多数,以火车为主的推理不论质与量都在其他类作品之上,因此这次便专以介绍以火车为主的铁道推理。另外,因为大家对铁道推理应该都有相当的接触,因此这次便介绍我所接触过的铁道推理中的诡计,一方面和大家讨论,另一方面也可提供想创作铁道推理的朋友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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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铁道推理小说中的诡计可分为下列几种类型:

    1、利用火车的时刻表。
    2、利用火车在行进时,是个移动的密室,亦即无法离开车厢。
    3、利用铁道上的特殊事件。
    4、利用火车与其他交通工具的组合。

    以下便逐项讨论。


  一、时刻表:

    火车的时刻表诡计是最常见,也可说是最基本的。由於火车不像汽车,必须按照一定的时间发车,因此利用不同班次的火车到站时间的组合,便可让凶手在应该搭乘某一列车的时间内,到达行凶现场进行杀人事件。另外,因为时刻表是每天相同的,因此可以事先进行预演,而不会有时刻表上可行但事实上却没办法达成的情况出现。不过利用时刻表诡计,对刑警来说,只能算是情况证据,也就是说,犯人可以利用某种时刻表组合进行事件,但刑警却不能只以此来定犯人的罪,因为只是可以而已,不能确定,所以这类时刻表诡计不像本格侦探般,破解诡计便可捉到犯人,作者还必须安排其他直接证明犯人有罪的证据,这也是铁道推理小说的特殊之处。

    时刻表诡计,最常利用在制造不在场证明上。在被害者的死亡时刻或案发当时,嫌疑犯位於某列车上,不在场证明最为直接。而嫌疑犯为了证明在列车上,通常也会制造一些在列车上的证据,例如与车掌吵架或让人证明列车发动时在车上等等。前面说过,作者除了破解时刻表诡计之外,还必须安排直接证据,因此有时这些其他人的证言或证据,便会成为犯人露出马脚的关键。

    时刻表诡计是较为不公平的。因为作者并非在一开始便将所有的时刻表都列在读者眼前,而是随着故事的进展,将需要的时刻表列出来。对有心要解谜的读者来说,相当不公平。不过由於这类小说就是如此,所以读者也比较不会像批评本格派如何不公平般来批评铁道推理。老实说,时刻表诡计能够看懂就不错了,想要自己解谜,恐怕十分不容易。

    铁道推理小说之所以会风行,时刻表诡计应是最吸引人之处。不过要发展时刻表诡计,环境非常重要。日本的火车之准时是世界知名的,连一分钟误差都没有的准时到站,真是我们所无法想像。另外,日本的铁路线之复杂,也是发展这类诡计的绝佳舞台。同一车站上必须有多辆列车停靠,才能使用这种诡计。而站到站间,若能有不只一条的铁道,也容易发展时刻表诡计。以这类环境来说,台湾在发展时刻表诡计方面还不够成熟,是否能利用这种环境创造出本土的时刻表诡计,值得作家们努力。


  二、行进中的密室:

    火车在行进中,除了跳车外,是无法离开车厢的。因此,无法离开列车的这个事实,可说是犯人的另一个护身符。若无法识破犯人如何下车,当然不能认为其涉案。因此,作家们便以此点,创造出诡计。

    火车是密室,当然是因为正在行进中,因此,若火车能够停下来,则犯人便可从密室中脱身,进行其计画。然後再利用其他方法,到该列火车之後的停靠站再上车,便突破了密室这层关卡。而且,若火车是因当地特殊的情况而停车,更不可能写在时刻表上,因此刑警除了实地验证外,没有其他方法,所以铁道推理中刑警必定会实地勘查,因为只有如此才可能破解诡计。

    另外一个方法,便是跳车。火车正常行进时,犯人跳车是行不通的。因为若因此而受了伤,反而更容易被察觉。不过,火车并不是一直都保持着全速行进。例如转弯时,便会减速。以台湾来说,从万华到板桥中的一段,便因为太过弯曲而使得火车相当的慢。若能利用这些使列车减慢的路段来跳车,不但受伤机会减小,更能离开火车这个密室,而进行其计画。同样地,刑警必须实际勘查,才能看破这个诡计。

    在铁道推理中,这类离开密室的方法不如时刻表来的常用,不过因为利用到地方的特性,必须熟知当地火车的这类状况才能做出诡计,因此也相当有魅力。不过这种诡计,比时刻表还来的不公平,但是读者大概并不在乎吧,毕竟这并不是纯粹的本格解谜,而且反而会有一种原来如此的感觉。


  三、铁道上的特殊事件:

    这里所指的特殊事件包括相当的多,以下再分出三类来讨论。

    1、关於火车的特殊事件:

    以火车的本体装置或是时刻表上不存在的火车作为主题。关于这些,无法用时刻表来获知,必须实地验证。

    2、关於铁路的特殊事件:
    某些路段的铁路,并不都是一直往前延伸,可能有折返点,可能在站与站间有两条铁路,因此便可利用来做诡计。同样的,时刻表无法表现出这类特性。

   3、关於车站的特殊事件:

    以车站本身所有的特性作为诡计。例如车站的名字可能有重复,或是两车站的景色相似等等。
    这类特殊事件,公平性同样不足,因此结局的意外性是这类诡计吸引人之处。因为这些特殊事件需要对铁道的专门知识,因此读者在感到惊奇之外,也可学习到铁道上不平常的知识。

  四、火车与其他交通工具的组合:
    有时,光利用火车之间的时刻表组合,无法构成诡计,还必须再利用其他的交通工具才能完成。这类混合交通工具的诡计比起单纯只有列车组合的诡计还来的多。这些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脚踏车等等。混合了其他交通工具,刑警要破解诡计就更为困难,尤其是如何发现到有其他种以及何种交通工具存在。因此,作者如何将刑警导向除了火车以外的交通工具,是这类诡计的可看之处。另外,这类诡计可补完全只由火车构成的不足,而使得诡计可以更完美。
    由於其他交通工具并不限於时刻表的限制,因此在时间上可以更具弹性。就飞机来说,飞机也必须按照时刻表起飞,因此考虑的因素便包括火车、飞机的时刻,再加上由火车站到飞机场所花的时间。就汽车而言,则不需考虑时刻表。不过却必须考虑是否利用计程车还是自己开车,搭计程车是否会被司机记住,自己开车则在回到火车後车子应如何处理,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应加以考虑。因此,这类诡计很有弹性,不过也因为如此,需注意与火车配合的时间,否则容易造成不够严谨、有多重组合的诡计。
    严格地说,这类诡计可说是时刻表诡计的变形。不过因为更具弹性,因此作者在写作时应注意组合的方式,其他交通工具的出现也不应过於唐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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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面四类中都没有举出任何一本小说书名,那是因为若是举某本书为例,则没看过的朋友以後看一定会失去很大的乐趣,尤其是第二、三类,因此并没有举出书名为例。
    以上是我所能分出的四类铁道推理诡计,提供给大家参考。记得推理杂志上曾有一篇铁道推理,不过我没有那本,所以不知道如何。希望将来能够再有本土的铁道推理出现,也希望有一天台湾的铁路能够发展到可以创作出非凡的铁道推理。

[ 本帖最后由 精神 于 2008-5-7 14: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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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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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可能有看过电视上的「洛城法网」,或者是电影「控诉」、「无罪的罪人」,而对法庭中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针锋相对唇枪舌战的辩论过程心动不已,其实呢,法庭在推理小说中,也占有分量极重的一席之地。在传统的浪漫本格推理小说里,前无古人的独创诡计纵然令人读来过瘾,但是强烈的游戏性总给人一种非真实感,其中的诡计谜团也多偏向於理论阐述,而在法庭推理之中,作者除了强调凶手的作案手法之外,更必须重视担任侦探角色的检察官或律师建构破案理论,进而搜证的过程----毕竟要将一个嫌犯定案,或是替被告脱罪,令人信服的证据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可不是由名侦探讲了一堆理论即可让真凶伏法落网的。

    不过呢,本格派既有名侦探,法庭推理自然也有同等角色的名检察官、名律师,以下就来作个介绍。

    首先要提到的便是名律师佩利.梅森。他是美国法庭小说之王史坦利.贾德纳所创造出来的,就派别的归类而言,算是冷酷派。我读过十来本梅森探案,其中大部分的剧情模式都是一开始委托人上门要求梅森协助,然後梅森除了要开始蒐集有利证据之外,有时还得替无知被告不慎触犯的法律规章大擦屁股,帮助他脱离窘境,最後则是在法庭上与检察官对阵,提出惊人证据,来个法庭大逆转,原来谋杀案另有真凶,原被告只是为人作嫁、有口难言....说起来这样的剧情模式相当老套,但是此系列作最吸引人的魅力即是在於最後的那个法庭攻防战,我们除了可以看到梅森在法庭中展现个人绝佳的口才、犀利的问话答辩之外,其用於逆转的真相内幕往往出人意表,让人不得不佩服梅森缜密的推理过程。另外更引人兴趣的,则是梅森那种游走法律边缘办案的急智,让刑警们都哑口无言,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同时梅森虽然号称冷酷派,但他接手案件时深具同情心,可以废寝忘食地替被告讨回公道,伸张正义。後来梅森探案的续作权由汤玛斯.查斯汀取得,继续写新梅森探案。

    讲过了美国的法庭推理,接下来谈谈日本的法庭推理。首先要提到的是,日本除了有本格派的三大名探:江户川乱步的明智小五郎、横沟正史的金田一耕助、高木彬光的神津恭介之外,另外还有检察官名探四大天王,即高木彬光笔下的近松道茂和雾岛三郎,和久峻三的佟茂检察官,以及土屋隆夫所创的千草泰辅。其中近松和雾岛的探案似乎未能在国内看到译本,以下仅介绍佟茂和千草。另外,着名的律师名探尚有和久峻三的猪狩文助,高木彬光的百谷泉一郎等(此二位在国内译本较多)。

    先谈谈和久峻三的佟茂和猪狩。佟茂外号赤芜检察官,据说此绰号之由来乃是由於某次开庭时的糗事(详情可见短篇集『古钱币之谜』),他的个性温文敦厚,亲和力相当够,有点像是乡愿型的老好人,而且人太老实,有时候常常闹得笑话一堆,不过呢,办起案来可是丝毫不含糊!不屈不挠、实事求是、追根究柢,其毅力让人十分佩服。读他的探案,极能感受到他寻求真相的执念!而猪狩文助呢,我个人则是觉得深具戏剧性,基本上来说现实里应该不可能有这种律师存在:他的年岁不小,长相是又老又丑,口齿不清之外,耳朵也不灵光,上法庭还得带个助听器。尤其开庭时经常迟到、辩论时常提出莫名其妙的要求、检察官徵询时大打瞌睡,连审判长都对他无可奈何。从来没看过像他这麽酷的律师!他的外号「法庭破坏者」,法庭经验好像已有四五十年,在法庭中言论刁钻,对阵的检察官往往对他敬而远之,深怕被他的尖锐说词炮轰得体无完肤....更精彩的是,作者甚至还设计佟茂与猪狩在法庭上对决,真不知道是何等情景....

    再来提到的是高木彬光的百谷泉一郎。在国内的译作,有『破戒审判』『法庭魔女』『绑架』『追踪』四部。高木原本是以神探神津恭介着称,但是当松本清张的社会派崛起时,本格派一度遭人唾弃,高木便顺应潮流地改写法庭推理。他笔下的百谷,是一位深具正义感、富同情心、冲劲十足的热血青年,和昵名「蓓莉」的妻子合称「鸳鸯神探」。在他的几部探案中,虽然不见高木於本格推理中的诡异恐怖气氛,但是关於犯罪的手法,推理的过程,其复杂、细密的程度仍然可以见到作者深厚的笔力,比方说『追踪』一案,其构想源自於真实案件「白鸟事件」,案情甚至还牵扯到国际的政治事件、日韩之间的冲突,但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有条不紊地罗织整个罪案,百谷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契而不舍的追查,并流露其入世的关心,更显出人性的一面。

    土屋隆夫笔下的千草泰辅检察官,其探案风格与和久及高木就有非常大的岐异。土屋是一位孤高寡作的小说家,对於推理小说品质的要求十分严苛,这也即是其作品『盲目的乌鸦』间隔前一部作品竟然相距八年之久的原因。但是在千草探案里,着墨的重点已不是在於法庭上与律师对决的口舌之战,而是有如十津川一般,不断地调查、搜证,突破凶手设计的诡局,进而擒获真凶!这和前述所谓的法庭推理,其实有很大的差距了。千草变成纯粹的侦探角色,破解的诡计也较为偏向理论性,可以说实质上是浪漫的的本格推理。在这里想要说明的是,法庭推理重视法庭辩论的原因,乃是因为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嫌犯即使罪证确凿,透过检察官与律师的辩论,还是有可能获得缓刑甚至是无罪开释,不见得必定被判徒刑。光是这一点魅力,恐怕就足以获取许多读者的眼泪了。因为我个人所看过的法庭推理中(包括小说及电视剧),其题材大多取自於凶手因为被害者生前给予的无情压迫,最後铤而走险愤而杀人,起因究竟是令人同情的。再加上嫌犯在作案时可能神智不清,而使案情增加不少疑点,这些疑点之後往往会转变成检察官与律师对决时所使用的筹码。在经过不断的追踪,案情逐渐明朗化,嫌犯的身世遭遇也就会慢慢变得清晰,大家会因为同情嫌犯而希望律师能够奋力找出有利的证据,让嫌犯有翻身的余地(看过刘德华主演的『法外情』吗?此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自己是觉得这种剧情若是搬上八点档,一定是收视率第一,看看『包青天』(古典的法庭推理?)的例子就知道了....

    然而即使土屋隆夫的千草探案仍是本格解谜为骨架,但几部作品还是可以看到其人性化的一面,而不是像横沟正史或高木彬光的传统本格只注重剧情的游戏性与恐怖气氛。就我的感觉来说,其风格笔法就有点像是松本清张的社会派了。

    不过呢,法庭推理这类型的作品,主要会出现在属於英美海洋法系的国家(英美法系注重的是律师与检察官能否说服陪审团或审判长,大陆法系则偏向法官的自由心证),我国是大陆法系,律师与检察官并不能主导整个法庭的判罪走向,所以发展法庭推理的空间不大。不过国内有位作家牧童尝试创作本土的法庭推理,好像有两个短篇,成绩还算不错,但是前景到底如何就仍是未知之数了。

    说完了大家比较熟知的一些法庭推理,最後再介绍一位美国的法庭推理作家(因为较少人知道)和所谓的法律小说。

    菲利普.弗里德曼在台湾有两本译作,『合理的怀疑』和『不可接受的证据』,可以说是最为正统的法庭推理小说。这两部作品有两个最大的特色:都很厚、都很完整。作者从一件命案的发生开始,从开庭之前的寻找证据到开庭之後的法庭辩论,都巨细靡遗地描述出来,甚至包括陪审团成员的筛选也都写得很清楚,这就是为什麽很厚的原因(好像各有六七百页)。其实这种写法有一个很大的缺点,作者写得太详尽,往往会让读者感觉不到剧情的张力,被其中许多似乎不重要的对话淹没(不过这些对话当中,仍然隐藏有重要的线索,只是其余真正无所谓的对话还是太多了),这对一个初次接触法庭推理的读者而言,或许会觉得这类作品过於繁琐、不够精彩。而这两本书最大的优点,可能也即是在於他写得很详尽。因为其完整性够,读者可以清楚地知道说一位律师或检察官必须经过什麽样的法律诉讼程序,才能够合法地搜证办案,他们必须考虑到如何获得陪审团团员的认同,如何在法庭上争取自己的权益(好比说是「抗议对方言论」等)。怎样「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利相衡择其轻」,在这两本书中都有相当大的比重。我个人认为读了以後,对英美的海洋法系应该就能有一定的认识,将来读法庭推理,可能也不会再是光看书中主角独秀,而完全不知道他的行为有什麽样的意义....

    文末谈谈法律小说。其定义应该是「以法律为主体,但并不着重法庭上的攻防辩论」。这一类书的方向就有点像是在钻一国法律的漏洞了。典型的作家有贾德纳(梅森探案作者),他另有系列作柯赖二式探案,以及畅销作家约翰.格利斯汉。贾德纳的书我个人读得不多,其中除了在第一部探案『初出茅庐破大案』中有法庭上的对决之外,其他作品好像就没有类似剧情,都是在讲法律漏洞。格利斯汉的着作在『终极证人』中的某一段之外,重心也不在法庭辩论上,他的作品变成主角一开始如何在黑手party和联邦调查局的夹缝求生存,最後脱离两者的魔掌....这就有点像是冒险动作小说了。作为好莱坞式的电影,倒是十分适合的。法律小说精彩的地方,大概是着重在反映现实社会中以为纲纪的法律之不合理处,主角作事通常是生存在法律边缘,让执法者对他无可奈何。这种事情可能或多或少都存在於每个人的潜意识里....

    总之呢,法庭推理小说确实有其可看之处,精彩的程度也是不逊於其他类型之推理小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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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中的推理讲义-不在现场证明

   有栖川有栖在《魔术镜子》里把不在现场证明(alibi)定义为“在行凶的时间带之内,被认为是凶手的人却看来是在另外一个完全无关地方”。从另外的角度来说,“不在现场证明”是一个“第四次元的密室”,面前出现的并非上下左右封闭起来的房间,而是在有限的时间内不能到达行凶现场的世界。
不在现场证明的诡计构成:
1.  证人的故意谎言
    a.  证人是共犯(同谋)。
    b.  证人因为其他的理由说谎。
2.  证人的错觉。
    a.  错误的时间判断。
        - 错误的计时器(时钟,手表)。
        - 错误的日子。
        -错误的经过时间。
    b.  错误的地方判断。
        -不精确的证言。
        -使用电话的手法。
    c.  错误的人物判断。
        -使用替身的手法。
        -双生儿。
3.  行凶现场的错觉。
        -尸体的移动。
4.  物件证据的伪造。
        -相片的伪造。
5.  行凶时间的错觉。
    a.  医学手法的错误引导。
        -使用温度对尸体的影响。
        -特殊生物学上的手法。
    b.  环境物件的错误引导。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早。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迟。
6.  凶手移动路线的盲点。
        -列车、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手法。
7.  遥远杀人。
    a.  物理手法。
        -使用定时发动的装备。
        -使用推迟产生作用的毒药囊。
    b.  心理手法。
        -使用催眠术。
        -使用诱导杀人或自杀



推理小说中的推理讲义-视线密室篇   

《8的杀人》里谈论的密室,属于“视线的密室”,它的定义是“并非物理上无法进出,而是根据目击者的证词或其他物理上的旁证(如雪地上的足迹等),得出凶手应该没有进入或离去的空间”。虽然这篇密室讲义远不及二阶堂黎人在《恶灵之馆》中的来得全面,后面就是二阶堂黎人的。  

“视线的密室”的诡计构成:  

1.  目击者的证词是谎言。  
     a. 目击者便是凶手  
     b. 目击者为了维护凶手而说谎  

2.  凶手在目击者看不见的期间进出。  

3.  早在行凶之前凶手便已经进入。  
     a. 行凶之后,凶手以其他方法离去  
     b. 行凶之后,凶手仍然隐藏起来   
     c.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想的更早,凶手在行凶之后便离去  

4. 凶手在目击者看不见的位置行凶,然后离去  
     a. 使用遥远操控的装备行凶  
     b. 使用定时启动的装备行凶  
     c. 死者在密室以外被杀,事后凶手把尸体放进密室内  
     d. 死者在密室以外被击至重伤,然后自行无意或被迫至密室内



二阶堂黎人在《恶灵之馆》里谈论的密室,属于“房间密室”,它的定义是“物理上无法进出的房间”,简单点说来,便是“上了锁的房间”。然而,尽管密室是属于物理性的,但诡计的设计却仍然可以分为三个类别:机械性的设置、物理性的伪装、心理上的错觉。

房间密室的诡计构成:

1.   使用上锁的方法作成。
  a. 由被害者自己上锁
  b. 由于惯性、弹性或偶然的缘故,物理上自动的上锁
  c. 利用两支不同钥匙的相互掉换而作成看似密室的状况
  d. 从外面上锁,然后在破门入内时再把钥匙放进室内
  e. 从动作或说话的暗示作成看似上锁的状态,然后在破门入内时再真正的上锁
  f. 利用线、磁铁或其他工具从外面上锁
  g. 利用不同的锁相互掉换而作成看似密室的状况

2.   使用行凶的方法作成。
  a. 伪装成被杀的自杀
  b. 看似被杀的意外事件
  c. 由被害者本人导致死亡
  d. 利用窗户的间隙等,利用飞刀等工具从外面行凶
  e. 从外面直接杀害室内的人
  f. 利用室内的机械装置杀害室内的人
  g. 利用其他动物或植物杀害室内的人
  h. 让凶器从室内消失而作成看似凶手在密室内行凶的状况

3.   使用被害者或凶手进出的方法作成。
  a. 凶手隐藏于室内,等待别人破门入内以后再离开
  b.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早
  c. 行凶的真正时间比推测的更迟
  d. 别人破门入内以后再把尸体移入室内
  e. 凶手利用并非通常使用的进出口或秘道
  f. 凶手经由特别的间隙(如位于高处的窗户)把尸体移入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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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呀 推理功力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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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顶下。

呵呵,真的不错喔。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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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没有边没有界,爱是春天也是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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